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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级平台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2019/09/12 8329

生命学科校级平台(以下简称校级平台)指生命学科领域里经过 学校主管部门组织审定、批准设立的 3 个校级科研条件平台,即清华 大学蛋白质研究技术中心(以下简称蛋白质中心)、清华大学生物医 学测试中心(以下简称测试中心)和清华大学实验动物中心(以下简 称动物中心)。

生命学科校级平台实行以实验室负责人为主要安全责任人的安全制度。

一、安全负责人

1.校级平台所属各子平台(以下简称平台)技术主管或代行主管 职责者为本平台实验室安全负责人;各平台实验室及办公室要落实房 间安全管理人,经常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消除安全隐患。

  1. 平台实验室安全负责人和管理人要定期对水源、电源、气瓶、 菌种、放射物、重金属、化学危险品(包括:剧毒品、易燃易爆品及 有机溶剂)和压力容器等进行检查,及时消除不安全因素,保证正常 使用。检查完后在《安全记录表》(各平台实验室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安 全检查内容)上签字确认。使用和接触放射物、重金属和剧毒品的人 员,需签订安全责任书,严格执行使用登记制度,取用要有证明人。

二、 实验室日常安全规定

  1. 禁止在实验室放置食物、饮品等具有潜在的从手到口接触途径 的物品;禁止用实验室的冰箱(柜)及微波炉储存及加工食物;禁止 在实验工作区存放个人物品。

  2. 在实验室工作区,服装应符合实验要求:应穿白大褂,鞋子防 滑并能保护整个脚面。离开工作区应脱掉白大衣,同时严禁带手套开 门和关门。

  3. 在实验工作区,长头发不可直接下垂,避免与污染物质接触或 影响实验操作。

  4. 处理腐蚀性或有毒物质时必须做好防护工作;应使用安全镜、 面罩或面部防护用品。

  5. 若须进行无人监督的非同位素实验,必须通过考核才能进行, 并签订安全责任书。实验时要保证实验装置防火、防爆、防水安全。 同时,在门上留下紧急处理时联络人电话。

  6. 同位素实验必须在同位素室完成。操作人必须经过同位素安全 与上岗操作培训。实验操作前,必须认真阅读学习相关规定、导师同 意并签订承诺书。

  7. 操作激光及电磁等仪器时,应按照设备安全规程,制定严格安 全措施,做好个人防护。

  8. 保持实验室清洁;每天至少清洁或消毒工作台面一次,活性物 质溅出后要随时清洁或消毒。

  9. 最后离开实验室者,负责检查关好水、电、气开关及门窗。

  10. 实验室工作人员要熟悉水、电、气的总开关、节门和消防器材 等所在的位置及使用方法,遇到事故能正确使用。

三、试剂存储及操作相关规定

  1. 对易燃、易爆、剧毒、挥发性及其它危险物品,必须按物品性 质进行严格分类管理,做到存放地点及位置安全可靠,明确标识和警 示。注意其容器的密封性,保持实验室良好通风。

  2. 放射性物品要按规定存放和使用,并贴有放射性危险警示标志。

  3. 操作危险性化学药品前,务必要熟悉药品的特性,按照操作守 则进行实验。

  4. 使用挥发性有机溶剂、强酸强碱性、高腐蚀性、有毒药品,务 必在通风橱内严格规范操作。妥善处理剩余毒物和废物废液,增强安全 防范意识。

  5. 同位素应储藏在同位素实验室内规定位置,禁止私自储藏在同 位素实验室以外区域。同位素出库后应放在密封的铅罐内带到操作区。 操作时须将污染的吸头、手套、废弃物及时放入固体回收箱内,液体倒 入液体回收桶内;做完实验后及时清理工作台面和操作间,并将产生 的废弃物转移到废弃物储存室相应的垃圾箱中,同位素室的清洁用具 不得和其它实验用品混用。

四、用电安全相关规定

  1. 实验室内的电气设备的安装和使用管理,必须符合安全用电管 理规定;大功率实验设备用电必须使用专线,严禁与照明线共用,谨 防因超负荷用电着火。

  2. 实验室内的用电线路和配电盘、板、箱、柜等装置及线路系统 中的各种开关、插座、插头等均应定期检查,保持完好可用状态。熔 断装置所用的熔丝必须与线路允许的容量相匹配,严禁用其它导线替 代。室内照明器具都要保持稳固可用状态。

  3. 实验室内所用的高压、高频设备要定期检修,并有可靠的防护 措施。凡设备本身要求安全接地的,必须接地;定期检查线路,测量 接地电阻。

  4. 实验室内的专业技术人员必须掌握仪器、设备的性能和操作方法,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 

  5. 实验室内不许随意引线,使用的接线板必须质量可靠,并固定 在墙面上,严禁将接线板随意放置在桌面或地面上。

五、压力容器安全规定

  1. 气瓶应专瓶专用,不能随意改装其它种类的气体。

  2. 气瓶应存放在阴凉、干燥、远离热源的地方,易燃气体气瓶与 明火距离不小于 5 米。

  3. 气瓶搬运要轻要稳,存放于专用的固定瓶架内;在气瓶上方显 著位置标明气瓶的使用状态。

  4. 开启气门时应站在气压表的一侧,不准将头或身体对准气瓶总 阀,以防阀门或气压表冲出伤人。

  5. 搬运前应确认护盖已经锁紧;用手移动容器,应直立移动,不 可卧倒滚运。

  6. 每月定期检查管路是否漏气,压力表是否正常。

六、废物处理

  1. 实验研究过程中要严格遵守学校和学院的规章制度,有毒废物、 废液、试剂、器皿、利器等分类回收。

  2. 生物样品废液,放置专门的带盖子的废液桶进行收集;经过消 毒或灭活后才可以处理。

  3. 所有固体培养物、废弃物在运出实验室之前必须进行高压灭活; 需运出实验室灭活的物品必须放在专用密闭容器内。

  4. 使用一次性注射器时,用过的针头禁止折弯、剪断、折断;用 过的针头、注射器必须直接分开放入锐器盒。锐器盒装满后,报告学 院专门人员进行处理。

  5. 同位素实验室操作台设有临时废弃物(液体、固体)存储装置, 操作人员每次做完实验应将产生的废弃物倒入废弃室相应的垃圾储藏 罐中,集中存储,统一处理。

七、实验动物管理

本条款适用于不能在实验动物中心完成的动物实验操作,并经过 学校实验动物使用与管理委员会(IACUC)审批通过的项目,实验人员 从实验动物中心将动物取到所在实验室进行实验的情形:

  1. 应在实验动物中心登记取回动物的相关信息,包括动物种类、 品系、数量、所在实验室及地址、经手人及手机号;开具动物进入楼 宇入门条,交给物业门卫检查确认。

  2. 动物运输转移过程必须使用不透光的动物运输盒,不得使用透 明笼盒运输动物,严禁使用手套、自封袋等运输动物。

  3. 运输动物应走楼梯,不得使用客用电梯上下楼层。

  4. 所在实验室应该有运行正常的通风厨放置动物,取回实验室的 动物要及时操作,避免长时间在实验室存放动物,更不得过夜存放。

  5. 实验室除了应该具备动物实验操作所应该具备的装备(如手套、 帽子、口罩、工作服等)外,还应该具备防动物逃逸装备以及应对逃 逸动物的装备(如挡鼠板、粘鼠板或鼠夹子)。如发生逃逸动物没有 及时抓到的情况,应及时报告给实验动物中心及楼宇物业管理人员协 助处理。

  6. 动物实验完毕后,应及时如数将实验动物尸体送回动物中心尸 体储存间集中储存,并登记动物种类、数量及所在实验室、经手人等 信息。

  7. 实验室内应有取回动物登记表,包括实验动物来源(如饲养间 号)、种类、品系、数量、取回时间、操作内容、送回尸体时间、操 作人等信息。

  8. 所在实验室累计出现三次动物逃逸现象的,实验动物中心将停 止动物取回实验室。

八、平台实验室所有人员应牢记和熟练使用常用电话

校派出所 82001、急救 120、999、急诊 99120、实验动物平台 98506、 水急修 82471、电急修 82086、实验室技术安全 71349、同位素室 73019/82308、医学楼值班室 92631、生命科学馆值班室 72231。

清华大学生物医学测试中心

清华大学实验动物中心

清华大学蛋白质研究技术中心

2015 年 5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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